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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7-03
  • 发布日期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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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3 09:18 来源:广安市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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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023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图书馆智慧图书馆信息化升级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伊然智慧(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64

被投诉人:广安市图书馆

住所地: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2

被投诉人: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安市经开区朝阳大道三段2号互联网小镇1A22-1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32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392.4412万元,2025331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202541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第次),2025418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中标金额为385.96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但没有明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的标准,违反采购需求明确性的法定要求;标准缺失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建立统一的评判尺度,影响公平公正;标准缺失导致供应商无法取得合法检测报告,违反国家认监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关于检测报告合法性的强制性规定2.采购需求中多条技术要求没有客观、量化,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3.采购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人员配置未说明证书与项目具体需求的关联性;证书种类过多且部分重复,强制要求可能排斥中小供应商;将非职业资格目录内证书作为政府采购加分条件缺乏法律依据,且违反公平竞争原则4.采购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因素没有细化、量化,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5.采购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审因素没有细化、量化,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6.采购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类似业绩评审因素没有细化、量化,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7.采购文件将采购品目名称为其他信息化设备电子书瀑布流、有声书瀑布流、少儿活动展示终端、音视频展示终端纳入强制节能产品,品目分类错误;技术标准缺失;擅自扩大强制节能品目范围,违反国家采购政策,构成不合理竞争限制;未正确设置标的品目,规避集中采购程序8.采购文件将智慧图书馆管理系统、智慧图书馆大数据分析系统、智慧门户系统等软件产品的所属行业列为工业,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该情形影响了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属于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4、5、6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7、8部分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的部分,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7、8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的部分,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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