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1-26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1-26 09:49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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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区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广安市前锋区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前府〔2026〕5号)和《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府呈报的农用地转用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前锋区龙滩镇水源村8组0.577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林地0.5456公顷、草地0.03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你府接此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审查审批具体项目用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同时,妥善做好被占地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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