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双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校园周边商贩销售行为进行监管的建议》(第18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加强执法检查”相关情况
(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结合每年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餐饮店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后厨环境卫生是否达标、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食品原料是否分类存放、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情况。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当场面对面反馈并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查处。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945人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509户,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712个。
(二)强化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符合要求的食品摊贩进行登记,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巡查管控,对校园周边50米内的流动摊贩进行劝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街道办事处等合理规划设置疏导点40余处,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环境卫生等要求,引导流动摊贩1200余起进入疏导点规范经营。通过优化勤务,实行错时、延时机制,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定人定岗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管控力度,确保在学校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有执法人员巡查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流动摊贩和违规经营商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罚。今年以来,累计出动巡查人员3300余人次,劝离违规占道流动摊贩4100余起,规范商家占道经营行为2600余起。
二、针对“加强登记管理”相关情况
一是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餐饮店等场所的巡查力度,检查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情况,检查在售儿童和学生用品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注明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适用年龄等信息,查看商品是否存在警示标志缺失或不当的情况。对各类儿童和学生用品进行监督抽查,2024年以来,组织抽检137批次产品,不合格8批次,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了下架、封存处理,并追溯其来源。二是强化校园周边食品、餐饮环节专项抽检,采取“你点我检”等形式,提高抽检的靶向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共抽检校园及周边食品361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9.4%。对抽检不合格的严厉处罚,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三是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同“扫黄打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多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加强对辖区学校周边的出版物发行单位的执法检查频次,严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涉及黑恶、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教唆犯罪、违背社会公德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
三、针对“加强引导和培训”相关情况
一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食品摊贩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明确经营要求。二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食品经营店的教育培训,普及法律法规要求,通报违法典型案例,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经营习惯,增强自觉遵守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等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办校园食品安全培训20期,培训人员2412人次,发放培训资料2412份。三是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包卫生、包秩序、包整洁、包绿化、包设施)为抓手,通过温馨提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向校园周边商贩、流动摊贩宣传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增强商家自律自控,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四、针对“加强宣传引导”相关情况
一是配合教育体育部门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加大校园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习惯的宣传教育。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等活动,采取召开主题班会、专家讲堂、发放明白纸、现场咨询、LED屏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向师生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二是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家长推送食品安全信息,引导家长日常教育孩子了解不合格食品带来的危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认真落实“1530”常态化安全教育机制,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末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30分钟进行食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同时,鼓励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发现校园周边食品商铺及流动摊贩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市场良好秩序。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