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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1-20 11:15
-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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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前锋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动态清零,现对国企领域部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进行公开曝光。
2025年10月,前锋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对某企业在建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
1.施工场地内主要通道未完全硬化。该项目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判定标准》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2.未见安全教育培训资料。该项目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判定标准》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条款: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钢筋加工棚未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布置临时用电设施。该项目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我局赓即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相关问题隐患已于当月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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