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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3 17:40
- 来源:前锋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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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广安鹏润鞋业有限公司《鹏润鞋业制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地 址:前锋区大佛路333号
电 话:0826-28888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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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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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鹏润鞋业制鞋项目 |
广安市前锋区泰德路6号1幢 |
广安鹏润鞋业有限公司 |
四川中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广安鹏润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鞋制造的企业,租赁广安市永富达贸易有限公司永富达工业园A1栋全栋共3层空闲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赁面积5600m2,建成后共有2条成型生产线,预计生产规模达到年产35万双男鞋。 |
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对策和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已有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排污管网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打磨、抛光废气经设备自带抽风+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交由外售单位回收利用;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承诺制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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