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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1-27 09:46
  •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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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前锋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府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不断增强。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21年度,前锋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78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条。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布财政预决算、农业综合执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民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业补贴等涉农领域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

1.公开机关财政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前锋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财政决算、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21年度12个政府采购项目。

2.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转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

3.公开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信息。按实际要求进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发布《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情况的通报》等,对农产品检出问题,农产品过检率,农产品生产规范等工作进行公示公开。

4.公开涉农政策文件信息。发布《前锋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农机购置补贴、新增能繁母猪补助等信息25条,对补贴相关制度、发放标准及发放进度进行公示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前锋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渠道,全年收到公开信息申请0份,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此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同时丰富了公开形式和载体。二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做好前锋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目录的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网站建设、日常运维、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信访接访、信息咨询、网络问政、政策解读等工作。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载体,加大了公开工作要素保障力度,应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做到了全面、及时、准确、充分公开,更高质量的实现了公众对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履职尽责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信息报送发布等工作严格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程按照制度进行管控,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比上级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还不够,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主动性不强的现象,加强政府信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的分类不够规范,公开形式相对单一,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不足,在信息报送中尽可能丰富报送形式,注意内容的规范性;三是对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仍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这些问题,我局主动向政府办等信息公开工作处理较好的部门学习,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审核把关。所有公开文字材料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后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及法制办等单位审核后予以公开,确保公开内容既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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